宁波市第九医院拟对超声骨密度仪、血管内超声系统、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、环氧乙环(烷)灭菌设备维保、家具等项目进行采购,现进行公告,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一、项目概况: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数量 | 预算金额 | 采购方式 |
1 | 超声骨密度仪 | 2套 | 46万元 | 公开招标前市场调研,第二次公示 |
2 | 血管内超声系统 | 1套 | 90万元 | 公开招标前市场调研,第一次公示 |
3 |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| 1套 | 125万元 | 公开招标前市场调研,第一次公示 |
4 | 环氧乙环(烷)灭菌设备维保服务 | 1项 | 4.5万元/年 | 院内公开比选(满足三家投标开标),首次公示 |
5 | 宁波市第九医院院前急救点改造家具 | 1批 | 98752元 | 院内公开比选(满足三家投标开标),首次公示 |
6 | 血透病区家具 | 1批 | 8万元 | 院内公开比选(满足三家投标开标),首次公示 |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院内询价比选。
三、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(仅接受现场投标):
1开标时间:2024年6月11日13:45(北京时间)。根据项目数量,执行询标前后顺序会有调整。
2开标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)五号楼4楼仁泽厅
3开标时间地点如有调整,将提前1天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公告,请意向供货商自行关注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4.1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:
4.1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4.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4.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1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4.1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4.1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4.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五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预公告仅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。
六、附件:20240611附件.rar